WFMH 現任主席 Nasser Loza 於3月28日公開信向會員報告
今(2023)年世界心理健康日的主題:心理健康是世界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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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如下:
2023世界心理健康日
主題:Mental health is a universal human right 心理健康是普世人權
「心理健康是全世界公民都擁有的基本權利」,與世界心理衛生聯盟(World Federation for Mental Health, WFMH)創立宗旨一致。自1948年成立,今(2023)年是WFMH成立第75週年,此際,在每年一度的10月10日世界心理健康日(World Mental Health Day),WFMH提出的全球倡議主題當中,【心理健康是普世人權】恰獲全球相關利益人票選成為今年度之倡議主題。
「離開了心理健康就不能稱之為健康」。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 (UN Human Rights office) 曾強調,心理健康問題者及社會心理障礙者比之常人,有相當高比例的身體健康狀況不佳和預期壽命縮短之情形。「污名」亦是影響照護品質和獲取所需照顧服務的重要決定性因素。
許多正在經驗/曾經驗心理健康挑戰或精神疾病的過來人(或稱,生命經驗者),以及經驗者家屬,用他們的經歷訴說,家庭、學校、社區和職場的歧視、有害偏見以及污名,阻礙了建立全民幸福社會所需要的健康關係、社會互動和包容性的環境。
故必須將心理健康納入人權的框架中,促進心理健康的目標願景亦能夠重新定位為「人人享有心理健康基本人權」。我們不能夠再忽視國家和全球性組織有義務與責任,佈建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務,以及改善心理健康的社會決定性因素,包括更好的生活條件、安全、食物、住房等。
聯合國通過之國際人權公約,是國際上檢視一國家人權落實的重要圭臬。一直以來,台灣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包括透過「施行法」將人權公約內法化、比照聯合國制度建立「台灣模式」的國際人權公約國家報告審查機制、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以落實和監督我們的人權發展。在去年,逢兩公約(ICCPR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ICESCR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RC兒童權利公約、以及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其中,國際審查委員針對我國兩公約、CRPD、CRC提出之結論性意見皆有指示,當前我國應對心理健康議題的思維仍主要採精神醫學模式和關注心理健康問題/自殺的發生率,建議採用更全面的方法,如心理健康教育、復元取向等的促進心理健康模式,也建議制定指標和基準來衡量心理健康權的實現情況(非只有疾病的診斷和住院情形統計)。
心理健康是一安適狀態,個體瞭解自我,因應生活壓力、人我互動支持與情緒衝突,以養成韌性,對所屬社群有所貢獻,不分能力或健康狀況。以「人權」作為針對全體社會及弱勢群體的心理健康促進方法和策略,不只有去污名化、反歧視、強制醫療或提高醫療服務可及等方式,從結構性改善心理健康社會決定性因素、透過更積極的促進模式,是我們需要的使心理健康普及全民的方法。